2023年2月23日,重庆大学法学院在210学术报告厅举行“榜样面对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党的二十大代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莎姐”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梅玫应邀主讲。宣讲活动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淳主持。
梅玫介绍,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通过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批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同志进入中央领导机构,充分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兴旺、充满活力。
梅玫表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系着青少年身心健康,关系着亿万家庭和谐幸福,关系着红色江山根基永固。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影响的则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的二十大为我们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蓝图,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使命。
她结合十余年的办案经历,举例讲述了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做法和思考,提出要与法治建设同行,与时代发展同行,与公平正义同行,与儿童权益保护同行,与普法宣传同行,与祖国未来同行。
互动环节,梅玫与大家就“如何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检察机关为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做了哪些工作”“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体罚,父母是否应该追究责任”“违反强制报告的主体应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从严还是从宽处理”“如何兼顾事业与家庭”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梅玫系重庆大学法学院1999级校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9年,是新时代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杰出代表,她让386名犯罪的孩子走向新生,深入学校、镇街、社区讲法治课500余场,受众10万余人,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最美公务员”“全国最受群众喜爱的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重庆市富民兴渝贡献奖”等荣誉。
法学院本科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师生认真聆听了报告,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入心入脑,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向梅玫等优秀的榜样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用到实际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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