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我院召开关于《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
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文件学习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日前,吉林省教育厅就全面落实《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下发通知要求。11月11日下午1点30分,我院全体教师在党团活动室集合召开关于《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文件学习会议,我院教师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我院院长、教师党支部书记宋殿辉同志向大家传达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文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全体教师认真聆听并做了详细记录。首先,宋殿辉同志对吉林省教育厅就全面落实《纲要》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明确主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课程要求、安排教学时间、统筹课外劳动实践活动、健全劳动素养评价体制、加强组织管理和强化支持保障等;然后,宋殿辉同志又对教育部下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文件内容向全体教师做了详细介绍和解读,特别是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内容,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最后,宋殿辉同志强调,大家会后一定要继续学习和领悟该文件的内容和精神,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号召,贯彻落实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做好我院学生的劳动教育指导工作,努力践行立德树人初心使命,努力将我院学生培养成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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