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2-04-22 11:39:43 李爱景

近日,我按照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分以下几个内容:总则、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 教育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个部分。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我想想谈谈对“教师和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认知和理解。

教师,传道授业解惑者。教师在享有法律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是初心,在传道授业解惑过程中关爱学生,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四有新人。

但也有个别老师不守法,不守纪,比如课前酗酒、体罚学生、上班玩游戏、跟学生搞暧昧、收受学生贿赂等,这些都违背了教师的初心,丧失或削弱自己在学生当中的微信,甚至违法。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我们要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普通工作岗位上作出一份成绩。


责任编辑:李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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