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建立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党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领师生党员听党话、跟党走,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江西省委、学校和学院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内容,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内容;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校及学院党委、行政的重要部署、重大决定、重大会议精神。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学生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每年集中开展读原著学原文不少于4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认识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集中学习时应结合专业特色,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积极探索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红色观影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党支部特色学习品牌。
2.个人自学。党员要科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研读必要书目和相关学习参考资料,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第三批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平台、学院党建微信公众号“曼曼先锋号”和“学习强国”“赣鄱党建云”等线上学习平台资源优势,鼓励党员每日积极学习,开展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引导党员将学习融入日常,形成长效。
3.交流研讨学习。学生党支部应当将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方式,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交流研讨应当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和时政热点,结合专业特色或学习工作实际,强化问题意识与针对性,确保发言有深度、有质量、有启发,注意不能用工作汇报或学术交流代替学习研讨。在读原著、学原文的基础上,学生党支部结合学科专业开展交流研讨每年不少于3次,党支部党员年度个人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鼓励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党支部之间开展联学研讨及互动交流。
4.实践学习。学生党支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推动理论学习“走出去”,每年组织以革命传统、国情社情、校史校情等为主题的校内外实践体验与情境学习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等的现场教育功能,各党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参观学习,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体验度、鲜活性和感染力。
四、有关要求
1.党支部理论学习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党支部集中学习时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理论学习,可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
2.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每年年初制订学习计划,报党支部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并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时间和内容的通知。年底撰写党支部理论学习工作总结。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总结报学院党委保存,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3.党支部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学习的记录,年底报学院党委保存。
4.每次集中学习要实行严格考勤。党员要主动签到,党支部要认真作好考勤记录。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要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征得党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5.党支部要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大学生党员成长手册——学生党员启明星成长行动计划》。每次集中学习或党员自学,党员个人都要认真做好理论学习记录,撰写学习心得。年底将《大学生党员成长手册——学生党员启明星成长行动计划》报党支部书记,统一由党支部书记报学院党委保存。
6.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五、检查与考核
1.学院党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党支部组织好理论学习活动。
2.每年年底,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元宇宙产业学院学生党员考核管理办法》,将各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量化考核。
3.各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党员的《大学生党员成长手册——学生党员启明星成长行动计划》,督促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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