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160代表人次提出10件法规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要求,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向提议案代表反馈审议结果,抓紧推进相关法规的调研、起草、审议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代表提出法规案指引》等文件,为市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法规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代表们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关切提出法规案,成为立法工作新亮点。
审议通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和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法制委认真研究办理马小兰等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在立法中充分采纳议案提出的“明确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管理、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加强风险防范处置能力”等建议,得到代表充分肯定。今年4月,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结合刘学锋代表提出的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法规案办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加快条例修改工作,充分吸纳议案所提的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指挥调度、院前急救与非急救分类服务、加强公共场所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等建议,体现在修改条例决定中。决定已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将接诉即办条例和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列入今年审议项目
为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固化接诉即办改革的实践经验,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5月由市人民政府提请一审。立法认真研究采纳张梅菊等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议案中相关建议,充分体现在条例草案中,包括建立党建引领的接诉即办领导体系,健全完善分类处置、精准派单、协同办理等科学高效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建立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结合李静等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的议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加快相关立法工作,拟于今年进行三次审议并表决。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已初步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按照立法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这项立法是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国际化进程,树立大国首都形象,保障“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北京城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满足北京城市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的现实要求。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建议将条例名称调整为《北京市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条例》,目前已形成共识。
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4项列入立法调研项目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入2021年的立法工作计划。结合办理梁彦等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建议跟进国家的立法进程,认真研究地方立法空间,将相关立法列入2022年调研项目。
卫爱民代表提出的修订《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议案提出,《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自1999年1月实施以来,对推动北京市科普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该条例制定时间较早,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科普工作的新要求,需要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和北京市实际需要加以完善。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有必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建议将条例修订列为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为下一步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019年修改的消防法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同时消防执法改革还在进行当中。围绕办理刘学锋代表提出的修正《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议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为了落实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和关于消防执法改革要求,提高首都消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条例应当予以及时修正,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建议积极采纳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对现行条例中涉及机构名称、行政审批职能调整、行政处罚主体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正。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根据上位法的修改进程,做好条例修订的准备工作。
陶庆华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提出,应当出台一部具有统领地位的人才法规,能将各层级各领域的人才政策整合起来,为人才的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安全等环节提供制度保障。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首都人才法治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密切关注关于人才工作条例的党内法规制定情况,以及《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立法等2项适时启动相关工作
围绕办理金焱等代表提出的加快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立法的议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鉴于国家层面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实施路径、管理政策措施还在不断探索过程中,2017年以来启动的共有产权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等试点工作仍处于推进阶段,建议密切关注国家城镇住房保障最新政策导向和立法进展,就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开展深入调研,为立法做好前期准备。
围绕办理许传玺等代表提出的制定《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议案,市人大法制委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践、现实立法需求和立法可行性等情况的基础上,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开展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抓紧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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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35件。其中,160代表人次围绕深化接诉即办、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促进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建设、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普及科学技术、促进人才发展等提出10件法规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对于内容比较集中且针对性强、社会关切度高的“两区”建设、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四个方面43件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其他82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目前,法规案已经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他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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