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三三”制

2021-01-19 16:14:47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通过规范、高效、特色鲜明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结合前期调研,实施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三三”制。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与上级党委要求、学校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相结合,立足实际,探索党支部集中组织生活“三三三”制,即:每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组织生活,全年至少九次,其中三次理论学习交流、三次院党委规定内容、三次支部自选内容,形式不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由院党委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提供学习材料;规定内容为:一次建言献策(3月)、一次支部自查(5月)、一次党员民主评议(12月);自选内容由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自主设计,可以开展红色教育、理论研讨、读书交流、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结对帮扶、服务实践等。组织生活自选内容部分,各支部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开展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形成 “一支部一品牌”。

二、组织生活的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组织生活是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各党支部应充分认识组织生活对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坚持政治性、科学性、民主性原则,扎实认真开展好每次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质量和实效。

2.强化纪律,加强监督。各党支部应做好每次组织生活的考勤和记录,把参与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院党委将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重点检查支部组织生活的频次、考勤情况、记录及成效。

3.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党支部应将组织生活与上级要求相结合,与党员实际相结合,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院党委将加强对活动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生活的考核

学院党委委员将不定期参与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年底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考核,组织评选“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优秀案例”,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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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与上级党委要求、学校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