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举办第三期“法韵书香”研究生学术论坛

2021-12-15 19:22:23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举办第三期“法韵书香”研究生学术论坛

——新时代背景下审计法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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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第三期“法韵书香”研究生学术论坛在南京审计大学文济楼成功举办。作为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学术论坛,“法韵书香”系列论坛得到了学院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同学们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特邀请审计署某特派办的审计专家莅临指导,法学院徐彰副院长、郝炜老师、尚永昕老师作为嘉宾老师参与点评。来自审计法等专业的十位同学围绕“新时代背景下审计法相关问题研究”这一主题,展开了讨论与交流,本次论坛同时也吸引了来自政府审计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同学们。

今年是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第三年,也是“十四五”拉开帷幕之年。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将《审计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审计署再次启动了《审计法》修订工作。选择以“新时代背景下审计法相关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讨论,既是对审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优势的发挥,又是面向审计法修改前沿问题思考的回应。本次活动以研究生同学汇报、嘉宾老师点评的形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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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耿堃同学进行发言,他在分析审计权的定位,审计监督的优劣势、监察权的定位、监察监督的优劣势的基础上,提出审计与监察是相互监督、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关系。承接着耿堃同学的思路,接下来的几位同学就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关系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想法。田瑛琪同学认为,在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审计监督侧重于挖掘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发挥审计与监察的监督合力,同时分析了建立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协同机制的难点。李睿同学提出健全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同时也要建立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制约机制。在审计监察一体化问题上,金小敏同学提出加强审计与监察的协作与配合,应当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审计证据向法律证据转化的机制,还要发挥审计监督与监察监督各自的优势。接下来的梁献俪同学则探讨了审计处理处罚和行政处理处罚的关系。

针对前面几位同学的发言,三位老师对同学们的观点分别作出了肯定和指正。随后张浩锴同学就审计监督权的权力属性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审计监督权是区别于立法权、行政权、私法权的第四权。关于审计权的问题又引发了同学们的讨论,周华鑫同学认为审计全覆盖是审计权的扩张,而不是业务类型的增加。陈成同学则聚焦于审计权的独立属性,其认为审计独立是一种以独立的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状态,俞陶涛同学就此观点与陈成同学展开了讨论,并且对国家审计报告的证据属性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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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论坛上同学的发言,徐彰副院长提醒同学们研究审计法要走进审计实务前线,查阅审计署科研所的研究成果,掌握国家审计的最新动态,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尚永昕老师在回答同学们关于审计全覆盖的问题时指出,审计全覆盖是有重点、有步骤的全覆盖,其核心不是范围,而是审计监督能否发挥真正的作用。在探讨审计报告的证据属性时,应当注意证据材料和证据的区别。最后,郝炜老师指出对于审计法的学习,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善于以公法的视野学习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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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了学术思辨的交流氛围中,第三期“法韵书香”研究生学术论坛圆满落下帷幕。法学院的三位老师分别从理论层面、实务层面交流探讨了同学们关于审计法相关问题的疑问,打开了同学们的视角,并且使大家意识到在学习中实务问题研究的重要性。通过本次论坛,同学们对于审计权的性质,审计与监察的衔接等问题有了更独特的视角和更深入的思考。

“法韵书香”系列研究生学术论坛旨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术互动平台,锻炼学术思维,开阔知识眼界,与老师,专家和同学交流学习而不断进步,博采众长,在学术道路上走得更远。同时,“法韵书香”系列研究生学术论坛也是南审法学院研究生的品牌学术活动之一,欢迎其他学院同学参与交流。

责任编辑: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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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1日,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第三期“法韵书香”研究生学术论坛在南京审计大学文济楼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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