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以党的政治建设攻坚行动为牵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全面融入各项工作,贯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一是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了委厅机关和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组织高校党务工作者、“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网络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二是强化政治领导。组织召开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督促省属高校全部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夯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18项措施,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会,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启动了第五轮巡察工作,对2所高职院校开展政治巡察,扎实做好省属高校领导人员住房规范整顿收尾工作。
三是落实政治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持续督促高校党委按期换届,严格落实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委员)的要求。制定印发《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我省巡视反馈意见教育领域问题整改方案》,做好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协调联络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省属公办高校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政治研判。对39所省属高校2020年度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综合研判,逐校反馈结果,奖励优秀、约谈后进,促进班子整体能力提升。配合省委组织部调整任免校级领导干部25人,调整配备1所民办高职院校党委书记,调整补配公办高职学院领导干部9人。指导3所高校筹备开好党代会,完成党委、纪委换届,指导4所高校做好党委委员补选工作。
五是夯实政治根基。组织开展66所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及反馈工作,制定《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通知,督促高校健全完善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遴选15个第二批省级“双带头人”教师工作室,3所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入选教育部建设名单。认真做好建党100周年全国、全省“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全省高校推荐对象共荣获全国表彰2项,全省表彰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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