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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司法时代的法治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5-07-06 23:38: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智能司法时代的到来,为法治人才培养带来了深刻变革的契机。2022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上述文件为智能司法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努力方向。对于法学院校来说,培养学生适应智能司法时代的能力、素养,是法学院校的重要育人任务。

第一,智能司法时代的实践特征。

首先,广泛开展智能化应用是智能司法时代的应然内涵。在智能司法时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极为广泛。当下,大多人工智能法律检索系统都能够快速、精准地从海量的法律条文和案例中,筛选出与具体案件相关的信息,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有力参考。智能合同审查系统可以高效地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识别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大大提高了合同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智能辅助裁判系统通过对大量同类案件的数据分析,为法官提供裁判建议,有助于提高裁判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可以说,这些智能化应用不仅显著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司法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其次,数据协助决策是智能司法时代的推动力量。大数据技术是智能司法时代的重要支撑。司法机关通过对相关司法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能够洞察司法活动的规律和趋势。例如,通过分析案件的类型、数量、处理时间等数据,可以合理调配司法资源,优化司法流程。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犯罪的高发区域、时段和类型,也有助于司法机关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打击犯罪策略。因此,数据协助决策的方式,使司法工作更加科学、精准,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

最后,跨界融合是智能司法时代的重要特征。智能司法时代,法律与科技的跨界融合愈发显著。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科技素养,才能熟练运用各种智能司法工具。例如,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理解人工智能算法的基本原理,才能正确评估智能辅助裁判系统的建议;掌握大数据分析的方法,才能从复杂的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科技人员也需要了解法律知识,确保研发的智能司法产品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求。此外,智能司法还涉及到法律与伦理、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这种跨界融合的趋势,要求法治人才具备跨学科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不同领域之间灵活切换,协同工作。

第二,智能司法时代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新标准。

首先,智能司法时代的法治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科技素养。智能司法时代的法治人才必须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基本原理、应用场景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了解。具体来说,能够理解人工智能算法在证据分析、风险评估中的应用,清晰大数据分析工具在案件预测、司法资源配置中的使用风险,明白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存证、司法数据共享中的作用机制。等等。具备这些科技素养,法治人才才能在工作中合理运用智能司法技术,充分发挥其优势,同时避免因技术误解而导致的错误决策。

其次,智能司法时代的法治人才要拥有跨学科的知识素养。智能司法时代的法治人才需要拥有跨学科知识体系。对于智能司法时代法治人才来说,除了精通法学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计算机科学、统计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例如,在处理涉及人工智能侵权的案件时,可能需要运用计算机科学知识理解人工智能系统的运行机制,用统计学知识分析相关数据,依据伦理学知识判断人工智能行为的道德合理性。从这个角度说,跨学科知识能够帮助法治人才从多个角度审视法律问题,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制定智能司法相关政策和法规时,也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技术、伦理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后,智能司法时代要强化法治人才的法律伦理道德教育。智能司法技术的应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伦理问题。当下,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有:人工智能算法可能存在偏见,导致司法不公;大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等。因此,必须将法律伦理道德观念的教育放到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人才在运用智能司法技术时,能够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诚信等道德原则,确保技术的应用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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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智能司法时代法学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建构。

首先,法学院校应进一步优化法学教育课程内容。法学教育课程内容应进一步与智能司法时代相契合。其一,法学院校要及时增设数字法学相关教学内容。这是学生了解智能科技与法律实践关系的重要维度,是为学生数字法学素养奠基的关键一环。具体来说,法学院校要开设人工智能与法律、大数据与法律、区块链技术在法律中的应用等相关教学内容。这些教学内容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不仅要讲解相关技术的基本原理,还要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数字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方法与风险。其二,法学院校要大力提升学生的跨学科知识素养。在智能司法时代,学生不能只懂得“法”为何物,也要密切关注其他学科的发展状况,以实现知识能力的综合性提升,要让学生自觉能动地吸收计算机科学、统计学、伦理学等学科知识,确保学生解决复杂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能够得到提升。其三,法学院校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法律伦理教育。教师在专业课讲授中,要特别结合智能司法时代的特点,深入探讨法律伦理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例如,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偏见、大数据隐私保护等问题中的法律伦理困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伦理观念。同时,还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和践行法律伦理规范。

其次,法学院校要进一步创新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科学得当的教学方法是确保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法学院校在法治人才培养中要自觉能动地运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其一,充分挖掘案例教学的潜力。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在智能司法时代,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案例教学。这一教学方法的着重点是教师要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让学生了解智能司法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和问题。例如,在分析智能合同纠纷案例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科技知识,对案件中的合同条款、电子证据、智能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自主收集和分析案例,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实践能力。其二,适时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活动是培养法治人才实践能力的关键。法学教育教学应加强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科技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实习,能够让学生亲身体验智能司法系统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能够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智能司法项目实践,能够让学生参与到智能司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中,培养学生的跨学科实践能力。等等。通过这些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其三,充分利用在线教育平台。随着“互联网 + 教育”的发展,在线教育平台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学手段。法学教育教学过程应充分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特别要注重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开展互动教学,组织学生进行在线讨论、案例分析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在线教育平台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如法律数据库、案例库、学术论文库等,方便学生查阅和学习。

最后,法学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智能司法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其一,提升教师的智能科技素养。为了适应智能司法时代的教学需求,教师需要提升自己的智能科技素养。法学院校可以通过组织教师参加科技培训、学术交流活动、企业实践等方式,提高教师的科技水平。展开而言,法学院校要鼓励教师参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培训课程或相关学术活动,从而了解相关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鼓励教师参加数字法学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等等。通过这些激励措施,积极打造一支既精通法学专业知识,又具备一定智能科技素养的教师队伍。其二,积极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在智能司法时代,法学院校打造跨学科教学团队是培养跨学科法治人才的重要保障。法学院校内外的相关学科教师与法学教师组成跨学科教学团队,共同开设跨学科课程,进行跨学科研究项目。通过跨学科教学团队的建设,整合不同学科的教学资源和科研力量,为培养跨学科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其三,教师要强化法律伦理学习。智能司法时代是传统司法大变革的时代,教师的法律伦理观念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教师自身要自觉能动地提升自己的法律伦理素养,能够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信念,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智能科技与法律实践的关系,以自己的正确信念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另一方面,法学院校也要为教师提供更优质的学习平台或机会,让教师能够接触最前沿的智能司法实践的研究成果,确保教师能够不断跟新自己的法律伦理观念。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本文系2024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智能司法纠纷解决中司法信任机制构建研究》(项目号24FZ79)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范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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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法学院校来说,培养学生适应智能司法时代的能力、素养,是法学院校的重要育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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