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就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相关会议精神,2021年1月4日上午,刑事司法系组织欢送2019级刑事执行专业259名浙江省籍学生到省属七个监狱单位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活动期间,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严浩仁深入活动现场指挥,并提出了三个工作要求:第一,要求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必须遵守监狱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狱工作纪律;第二,要求学生加强安全意识,不仅强调了工作安全,也强调了个人安全、特别是疫情防控安全;第三,要求学生虚心好学,刻苦向监狱民警学习专业技术和执法理念,时刻不忘、处处体现警院学生扎实的学风和优秀的警务素修,争做实践教学工作优秀学生。
为了组织好欢送活动,刑事司法系前期认真做好三项工作:其一,提前数月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就实践教学模式、时间安排、人员分配等事项多次进行协商,做好顶层设计。其二,与相关监狱单位就学生住宿、就餐、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协调,尽可能为学生实践教学争取最佳硬件设施。其三,成立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全程保障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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