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简介:
本支部现有正式党员33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6人、副高级职称7人,博士学位获得者31人。支部委员由3人组成,支委基本信息如下:支部书记,刘树根,男,49岁,汉族,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博士,教授;组织委员,赵群,男,37岁,汉族,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博士,副教授;宣传委员,胡建红,男,51岁,汉族,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博士,讲师。
建设计划:
1. 2018年9月-2019年8月
工作目标:提高党务能力,提升党性修养,培养服务意识,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业务上有建树
(1)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切实提高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校院两级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将党建人才培养作为迫在眉睫的重点工作。支部每年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举办学习交流活动。
(2)在学习形式上,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与时俱进地把握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打破常规,学习形式多样化,注重将党建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提高教师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主体地位。
(3)搭建“党员省情学习与实践基地” 。充分发挥“支部建在团队”的优势,凝练学科方向,立足云南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辟党员实践平台,形成以党员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学术队伍,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增强教师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制定“党员攻关计划”。依托科研团队,合理布局研究队伍, “双带头人”参与攻克学术难题或科研项目1-2项。通过实施“党员攻关计划”,把支部建设成为牢牢把握高校思想舆论的阵地和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的高地,形成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格局。
2. 2019年9月-2020年8月
工作目标:助推学院发展,完善工作制度和联系制度,提高支部影响力,打造一流党建品牌
(1)实施“环保管家服务计划”。顺应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需要,广泛开展院企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发挥支部书记的学术带头人、党建带头人作用,与1-2家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协议,实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提升。
(2)制定“高层次人才发展培养计划”。在学院高层次人才及优秀教师中发展1-2名党员,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有机融入。对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一对一”的“一站式”服务,以群体带个体,以老带新。
(3)践行党员的服务宗旨,号召党员加入到全员育人工作中。建立“支部书记面对面”工作制度,每学期与学生班级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学生意见及建议,服务于学生成人成才,提升学生“需求侧”的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4)建立“支部联系制度”,构建与学院师生的沟通桥梁。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了解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在学院师生中的影响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5)打造一流党建品牌,成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队伍保障及组织保障。
预期成果:
1. 2018年9月-2019年8月
(1)建立“党员省情学习与实践基地”1个,充分发挥“支部建在团队”的优势,形成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党员学术队伍,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建立“支部书记面对面”工作制度,面对面听取学生建议及意见,提升学生“需求侧”的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2. 2019年9月-2020年8月
(1)实施“环保管家服务计划”,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协议企业1-2家,实现社会服务的职能。
(2)实施“高层次人才发展培养计划”,在高层次人才及优秀教师中发展1-2名党员。
(3)建立“支部联系制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为院、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
(4)打造一流党建品牌,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队伍保障及组织保障。
工作保障:
1. 校、院两级党委联系领导定期深入支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支部班子成员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党员活动。
2. 校、院两级党委明确把负责样板支部建设的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进修研修等重要参考内容,支部书记、委员的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
3. 校、院两级党委保证支部书记、委员的工作待遇,如计算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发放岗位津贴等,支部书记、委员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享受不低于同级别行政负责人的津贴补贴待遇。
4. 学院党委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协助样板支部抓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5. 校、院两级党委建立党建经费、阵地等专项保障制度,按1:1配套下拨专项经费,资助样板支部完成建设工作,建好学院党建书屋和党员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