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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基本情况和建设目标

党组织简介:

上海大学理学院党委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引领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依托学科抓党建,服务中心促发展”为理念,以“最活跃细胞上”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努力搭建党建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党建品牌项目建设,多次荣获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理学院党委下设4个学科党总支,2个学生党总支,共42个党支部。现有教师党员242名,本科生党员51名,研究生党员407名。

建设计划: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党建,积极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充分发挥党建标杆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经理学院党委研究,就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引领发展”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学院科学发展。

  • 总体思路

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为动力,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以示范带全盘,以党建促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理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 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功能、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建设等,力争到2020年,理学院成为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的 “五个到位”的“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学院发展好、师生反映好的目标,进一步发挥基层学院党委在学科建设、科学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中的引领和服务作用,形成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基础型研究型学院党建工作体系,发挥辐射作用,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贡献。

  • 建设方案

理学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上海市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理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领导班子有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活力,让党委班子强化本领建设,转变发展观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班子头上,团结协作,凝心聚力。领导班子健全,设置合理,按时换届,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务实高效、战斗力强,自觉实践“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敢于面对矛盾、善于破解难题。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重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效能,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能积极为大局服务,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

2.党员队伍过硬

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队伍。党员干部党性强、作风正,自觉服从党组织领导,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投入到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去,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表现突出的典型和实例。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有计划,发展程序规范,党员队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规章制度健全

党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岗位职责分明,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服务承诺、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建制度健全落实。认真落实《理学院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制度》及《理学院关于系(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4.党建工作创新

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特色鲜明,每年坚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申报基层党建课题和党建好项目,并将创新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结合学院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方法,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策划、设计上紧贴党员思想、生活和工作实际,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在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师生群众等多个方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5.学院科学发展

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勇于开拓,积极谋划,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团结、稳定、奋发向上的发展环境,带领全院教职员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引领发展”的工作目标,以“依托学科抓党建,服务中心促发展”为理念,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学院内涵发展工作上,制定科学发展规划,促进学院整体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实施步骤

1)成立机构。20189月成立“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学科总支书记、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对照创建标准,抓好软硬件建设,促进创建活动纵深发展。

2)制定计划。20189-10根据创建要求和目标,结合理学院工作实际情况,脚踏实地,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挑战性和创新型的工作计划。

3)宣传发动。201810-12召开学院党委会,组织学院各总支、各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将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人头上,明确分工、职责、时间、任务。

4)组织建设。201812月——20203按照创建计划,分步骤逐步实施;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创建计划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总结迎检。20204-20208进一步巩固提高,真正发挥基层党建标杆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创建内容进行总结,展示创建成果,撰写工作总结,立卷归档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五、20189月——20198月工作目标与计划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建立坚强有力的党委班子,形成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班,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活力,转变发展观念,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效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班子头上,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学院及各系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明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

2.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作用发挥、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教师党支部书记中“双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比例逐年提升,20198月底前达到全覆盖。支委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的比例达到90%,实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同向发力互促互进,真正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师生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3.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体制

构建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体系。形成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基础型研究型学院党建工作体系,能够发挥辐射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在学院党委层面上,党建工作逐渐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理学院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制度》及《理学院关于系(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和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理学院党委会议事制度》、《理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健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及学科,联系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制度和院系党政班子成员每学期讲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在基层党支部层面上,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期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

4.完善理学院党委中心组暨支部书记学习班

继续坚持理学院党委中心组暨支部书记学习班,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结合党建主题活动,邀请市级或校级专家开展专题讲座,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参观调研,确保学习成效。

5. 建设学生党建基地

在学生党总支坚持“红帆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红帆基地”这一学生党建工作平台,加强对全体学生尤其是党员的培训、教育、考评,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凝聚成员力量,推进党支部建设,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理学院学生党员全程培养和教育体系。

六、20199月——20208月工作目标与计划

1.强化“党建引领、服务中心”

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科学研究和学科团队建设,在上海大学核心数学研究所、上海大学量子与分子结构国际中心、上海市高温超导重点实验室、上海大学超分子化学与催化研究中心、上海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上海市能源工程力学重点实验室等研究中心和学科团队的建设中发挥引领和服务作用。通过学科团队的建设,带动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推动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学院党建好项目,开展党员和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等工作,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委中心组、支部书记、党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结合学院实际,做好“理学院科学精神之旅”思政课程,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推进学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践行,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3.发挥党建特色品牌示范效应

继续深化基层党建好项目和党建课题建设制度,设立校院二级“好项目”立项评比机制,并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中心工作,创新活动内容和方法,设计和组织富有特色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每年立项10个基层党建好项目和10个基层党建课题。开展“主题党日”品牌化活动,建设学院层面示范性党支部,认真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每年建设3个党员示范区和示范岗(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个),要求党员佩戴党徽,亮岗位职责、亮个人承诺,做到统一规范要求,党员自觉尽责践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党建工作号召力,扩大组织影响力,要求在全校及上海市形成示范性效应。

4. 做好高层次人才党员发展工作

坚持在重大科研项目组、重要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学生社团上建立临时党支部,坚持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以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的“人才强院”战略,在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原学科团队等方面坚持“党管人才”,使人才真正地跟随党的引导,为人才的成长发展搭桥铺路。做好高层次人才思想引导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

5.建设专门的党建活动室

完善学院党建活动室及使用制度,做好学院“党建工作室”、“党员学习室”、“党代表活动室”、“档案陈列室”、“党员活动中心”建设,实施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为党员活动和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充分条件。

预期成果:

一、20189-20198月:

(一)预期工作成效

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增强领导责任意识,强化党建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建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学院党委会和党政例会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2.政治把关作用到位——强化政治把关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坚持党建统领,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激发党员群众主体意识,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办法,努力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和文化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激发全体教职员工工作激情,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3.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加强思想引导,开展教职工政治学习。继续办好学院的传统项目“学院中心组暨支部书记学习班”,努力建设党风廉洁、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做好学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等的团结引导和服务工作。

(二)预期创建成果

1.总结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挖掘典型案例并形成报告。

2.打造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创新育人载体并形成工作总结和报告。

 

二、20199-20208月:

(一)预期工作成效

1..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工作。对标提升组织力的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学院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围绕学校与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学院各项中心工作、促进学院发展的政治保证。

2..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发挥保障作用,推进和谐学院建设。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区域化党建。关心新进教职员工、学术骨干(教授)及其思想动态,慰问在岗(重病)教师、病重退休教师,对其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团结凝聚,引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院发展,建设和谐学院。

(二)预期创建成果

1.提交专题党建研究论文和课题。

2.形成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并进行汇编。

工作保障:

 1.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工作是夯实学院党建工作基础,确保学院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举措。学院党委、各学科党总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树立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推进,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注重宣传推广。围绕“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工作,建立信息简报制度,并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开辟“全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专题栏目,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开展专题研讨,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学科党总支在活动过程中,要针对党支部参加创建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信息简报,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实现示范带动。

3.坚持统筹结合。把加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细化任务措施,加强组织协调,使党建工作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把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院学科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动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督促检查。学院党委要对各学科总支、各党支部的建设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每年年底进行专项工作验收,并予以一定的奖惩兑现。

5.建立经费保障。提供如院级党建课题、党建好项目、示范型党支部建设经费,以及如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及优秀组织生活案例等的奖励经费,党委中心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培育的培训经费和调研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