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协同育人机制和育人能力建设
(责任人:董 奇)
(一)预期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协同育人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措施
1.措施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协同育人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全育人”改革工作小组,设立协同育人专项小组,加强对协同育人工作的专题研究,研究制定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深化机构改革,巩固大教务、大学工、大科研、大总务管理格局,深化内部融合,推动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化,突出育人功能。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横向协同机制、机关和院系纵向互动机制,带动全校各部门形成育人合力,确保协同育人工作的全员性、全程性和持续性。
2. 措施二:完善队伍建设,提升协同育人能力
深化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分层分类强化岗位育人导向,不断加强包括专职辅导员、党务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在内的多元化育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教学科研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等,明确各岗位育人要求。加强“四有”好老师示范引领,继续开展“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评选,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广泛组织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国情研修,坚定做好“四个引路人”。
3. 措施三: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育人条件保障
加强经费保障,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人才培养相关设奖与津贴、精品教材项目、教师及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学生实践平台建设、个性化育人服务项目等。加大课程资源和实验实践平台建设,制定加强课程建设文件,统筹实践教学和校内外资源。深入挖掘专业课程育人内涵,立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改进考核评价体系,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在学部院系的学科建设和发展中提高对学生思想引领、价值塑造的考核评价比例。
(三)进度安排
1.2020年1—4月,结合学校实际明确“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中各单位的工作清单;
2.2020年3—7月,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研究制定加强课程建设的相关文件;
3.2020年5—6月,成立“三全育人”改革工作小组,按照总体规划,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
4.2020年6—7月,研究制定北京师范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5.2020年9—10月,开展“四有”好老师金质奖章评选表彰及宣传,形成示范效应;
6.2020年9—12月,出台《教学科研岗位晋升管理办法》等文件;
7. 2020年10—12月,召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