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召开《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交流会

2021-11-08 21:23:41 刘琼瑞

10月30日,安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赴太湖县天华镇西冲村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交流活动。安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理事长吴云助、副理事长许世平,太湖县天华镇镇长王海生,西冲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杨巨选,西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朱先如,西冲村两委全体同志及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师代表参加学习交流会。会议由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陈志超主持。

安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工特殊教育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郭启华教授以“聚焦第一课堂,关注首任老师”为题作了辅导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10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郭启华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具体条例从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家长职责、家庭教育的国家保障、家庭教育的社会协同和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六个方面做出了细致地解读,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新时代家庭建设即是家事,也是重要国事,该法的通过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教育者,非为已往,非为现在,而专为将来。通过顶层设计,以立法形式推动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引导家庭教育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与会同志认为,要结合教师教育学院师资培养特色及优势,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与妇联组织、村委会和社区学校家长服务站点联系,为家长、社区提供家庭教育培训服务,帮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更好地发挥协同育人作用。(撰稿、摄像:刘琼瑞   审核:陈志超)


责任编辑:郭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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