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第三支部
党小组会议制度
为加强教工第三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小组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会议的主要职责:(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教学科研相关理论,讨论党的相关理论和教学科研相关问题;(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推荐党员发展对象,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6)其他需要党小组决议和讨论的问题。
二、党小组会议组织与会议日程
党小组会议由小组长召集和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召开党小组会议必须有2/3以上小组党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
三、党小组会议程序
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开会时,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若对会议内容进行表决,须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书面决议。
会后,将会议记录或小组会议决议向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汇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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