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党支部2021年度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总结
近年来,传媒学院党支部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电明字【2007】22号)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毕业生及调离学校的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同时,对转入我校的教师党员严格加强管理。
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传媒学院党支部坚持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和关键,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不”原则,即办理组织关系时非党员本人或父母及其近亲属的不予办理,无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有介绍信而无党员档案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办理,党员档案不规范或入党材料严重缺失、违反党员发展程序、超过有效期的不予办理,确保接收的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
二、健全信息,规范办理。
传媒学院党支部狠抓党员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完整,管理规范。建立信息台账。对所有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姓名、转正情况、档案去向、联系电话等造册登记,及时填写《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方便日常管理。尤其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重点进行登记备案,督促、提醒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后,按时申请转正。要求所有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将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党组织。
三、健全机制,强化服务。
为了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了两项保障制度。一是跟踪回访制度。每年适时组织对全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排查,防止出现“口袋党员”。二是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加强与各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
今后,传媒学院党支部将继续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规范要求
传媒学院党支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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