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玫(中) 女,汉族,39岁,中共党员,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
我叫梅玫,是重庆市大渡口区的一名检察官,也是众多“莎姐”中的一员。2004年,根据组织安排,我开始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莎姐”结下不解之缘。此后的十几年里,我坚守着为党积极工作的初衷,带领“莎姐”们孜孜不倦地帮助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莎姐”也从几个人,到一项机制,到一个品牌,始终以昂扬的姿态茁壮成长,成为全国知名的关爱青少年品牌、普法宣传品牌和社会治理创新品牌。
16年前,我们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看到,影响孩子成长的不仅有法律问题,还有家庭问题、社会问题。我们思考着,怎样为孩子们多做一点,把走岔了路的孩子带回正途,让更多的孩子不迷失?于是,我们怀着始终多做一点的信念,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设置网络平台,统一用“莎姐”的名义与未成年人和家长们沟通交流、答疑解惑。最终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组建起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我们提炼“三心”理念,创立“五大体系”“五加七”工作模式,编绘系列法治漫画口袋书《莎姐讲故事》,设立“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不断深入开展“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
对每一个失足的孩子,我都不离不弃,尝试着尽力把他们带回正途。为此,我推行个别帮教,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个别帮教“四个百分百”机制;加强政法机关衔接配合,对性侵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机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实行“双向保护”机制,邀请资深心理专家“一对一”开展心理创伤修复和心理干预工作,并对未成年被害人家长作心理健康辅导,帮助他们掌握科学方法,进而引导子女健康成长。2014年,还在全市率先引入社工组织参与个案帮教,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采取“项目化管理”“检察官、社工、志愿者多帮一”“未成年人自选爱心家长”三种举措,与重庆工商大学启明社工合作开展的帮教案例入选全国百优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至今,我们先后对398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别帮教,实施心理矫正、危机干预400余人次,帮助8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到课堂,引导7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个体特性,但一些不良社区因素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诱因。因此,我把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13年,我带领“莎姐”们在本区的犄角旮旯寻访那些无视监管规定、收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把收集到的信息报送主管部门,促成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网吧进行了全方位整顿,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黑网吧在当地的存在。2018年,校园有毒“水晶泥”事件牵动着市民的心,我和同事身着便装,到部分学校周边暗访。核实后,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了这一情况,并向该区工商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商铺销售“三无”水晶泥等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在全区开展专项大清查行动,清查35个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商家73户,收缴“三无”水晶泥产品797盒(瓶)。2020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校园周边有淫秽光碟和色情书籍售卖,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安全。我立即带领“莎姐”团队依法展开调查,迅速立案,并向区文旅委发出检察建议,随后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清查出非法出版光碟1300余张,非法出版书籍105本,违禁出版书籍21本。
在办案中,我发现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不懂法”“不用负责任”的观念是一个主要因素。我决定把向未成年人开展事前预防、未雨绸缪的普法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我组织干警拍摄《莎姐说法之预防校园欺凌》微视频,并开展微电影展播、QQ群交流、辩论赛、法律沙龙、参观未管所等活动,进行感知式、触碰式的法治教育。还在全区共建立了4个观护基地、13个“莎姐”工作室、9个“莎姐”校园法律社团、3个“莎姐”法治教育基地。我给孩子们上过很多堂法治课,也担任37中的法治副校长9年,从最初的我讲孩子们听,到后来指导孩子们自己讲,从给孩子们讲到给老师和家长讲,从给师生们讲到给社区居民们讲,就这样,我们在全区开展法治宣讲500余场,受众10万余人。
为建立全社会共同着力的工作局面,2019年,我带领“莎姐”团队,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创新建设了“莎姐”帮教维权云平台,将全区20余个职能部门、8个街镇、30余所中小学和56名“莎姐”观察员纳入其中,构建起“1+4+4”“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体系和多部门沟通联动机制。“莎姐”云平台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检创新实践项目,在高检院举办的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专题会上作经验交流。
持续不断的努力,让大渡口区未成年人的犯罪数从最初的60多人下降到近几年都保持在个位数。成绩代表着过去,是激励也是鞭策,我从“莎姐”中来,自当回到“莎姐”中去,一切归零,从心出发,以赤诚之心感受群众冷暖,用工匠精神书写司法情怀,以检察忠诚守护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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