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息学院党员企业实践表现积分评分细则
数字信息学院党员企业实践表现积分评分细则
为科学评价党员在企业实践(含实习、实训、项目合作等)中的综合表现,实现育人责任双向联动,根据《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数字信息学院党员双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本细则旨在将党员在企业实践期间的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纳入量化考核体系,引导党员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二、评分构成
企业实践表现积分由“基础分”(满分100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
最终得分 = 基础分得分 + 附加分得分。
基础分部分将充分采纳企业指导教师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评价意见作为核心依据。
三、基础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计分依据 |
1.职业素养与劳动纪律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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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践态度与责任心 |
10分 |
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敬业精神。(优:9-10分,良:7-8分,中:6分,差:1-5分) |
企业评价、个人总结、支部跟踪了解 |
1.2团队协作与沟通 |
7分 |
能够快速融入团队,与同事、领导沟通顺畅,协作良好。(优:6-7分,良:5分,中:4分,差:1-3分) |
企业评价、团队反馈 |
1.3遵守规章与劳动纪律 |
8分 |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保密规定;无迟到、早退、旷工。(违反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不得分) |
企业考勤记录、评价意见 |
2.专业技能与学习能力 |
25分 |
||
2.1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
10分 |
能够将所学专业知识有效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优:9-10分,良:7-8分,中:6分,差:1-5分) |
企业评价、实践任务完成情况 |
2.2技术学习与掌握速度 |
8分 |
学习能力强,能快速掌握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规范。(优:7-8分,良:5-6分,中:4分,差:1-3分) |
企业评价、技能考核结果 |
2.3实践成果质量 |
7分 |
实践报告、项目文档、作品等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质量高。(优:6-7分,良:5分,中:4分,差:1-3分) |
实践报告评审、企业鉴定 |
3.工作业绩与创新贡献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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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任务完成量与效率 |
15分 |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实践任务,工作效率高。(优:13-15分,良:10-12分,中:8-9分,差:1-7分) |
企业评价、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
3.2工作质量与贡献度 |
10分 |
工作成果符合或超出预期,对团队或项目有切实贡献。(优:9-10分,良:7-8分,中:6分,差:1-5分) |
企业评价、项目成果 |
3.3创新与改进意识 |
5分 |
能在实践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被采纳的技术/管理改进方案。(有提出即得3分,被采纳并产生效果得5分) |
企业证明、相关记录 |
4.党员形象与模范作用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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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主动亮明身份 |
5分 |
在实践团队中主动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是:5分,否:0分) |
个人陈述、企业/支部了解 |
4.2弘扬正能量 |
5分 |
积极乐观,言行得体,自觉维护学校和学院声誉,传播正能量。(优:5分,良:4分,中:3分,差:1-2分) |
企业反馈、群众反映 |
4.3勇于担当作为 |
5分 |
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主动担当,冲锋在前。(有表现:3-5分,无表现:0分) |
企业评价、事例证明 |
4.4团结带动他人 |
5分 |
主动关心帮助同事(同学),能带动实践团队共同进步。(有表现:3-5分,无表现:0分) |
团队反馈、企业评价 |
四、附加分评分标准
序号 |
加分事项 |
加分值 |
备注 |
1 |
在实践中获得企业书面通报表扬或表彰。 |
5分/次 |
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书。 |
2 |
实践成果(如项目方案、技术革新、调研报告等)获得企业认可并采纳,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5-10分 |
由党支部根据企业证明和实际效果认定。 |
3 |
在实践期间,为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或管理难题做出突出贡献。 |
5-10分 |
需企业出具详细书面说明。 |
4 |
因实践期间表现优异,获得企业直接提供的就业录用函(Offer)。 |
8分 |
需提供录用函证明。 |
5 |
其他在企业实践中展现党员风采、为学院赢得荣誉的突出事迹。 |
1-5分 |
由党支部认定。 |
五、组织实施
评价主体:采取“企业评价为主,支部核定为辅”的方式。党支部负责与企业沟通,收取《企业实践锻炼鉴定表》,并结合日常跟踪了解情况,进行积分初评。
过程管理:党员在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企业实践纪律。支部可通过线上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党员实践情况。
结果汇总:实践结束后,党支部根据本细则对党员表现进行积分核算审定,并在支部内进行公示。
材料要求:企业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须盖章或负责人签字)为必备佐证材料。
六 附则
本细则由数字信息学院党支部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数字信息学院党员双积分考核登记表
(______年度)
姓名 |
所在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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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教工党员 □学生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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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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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得分 |
得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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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席集中学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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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线上平台学习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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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习成果体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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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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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成组织交办任务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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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立足岗位争先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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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参与育人工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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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联系服务群众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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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遵守党纪国法校纪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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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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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最终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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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表现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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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得分 |
得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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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践态度与责任心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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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团队协作与沟通 |
7分 |
|||||||||
1.3遵守规章与劳动纪律 |
8分 |
|||||||||
2.1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
10分 |
|||||||||
2.2技术学习与掌握速度 |
8分 |
|||||||||
2.3实践成果质量 |
7分 |
|||||||||
3.1任务完成量与效率 |
15分 |
|||||||||
3.2工作质量与贡献度 |
10分 |
|||||||||
3.3创新与改进意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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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主动亮明身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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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弘扬正能量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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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勇于担当作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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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团结带动他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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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表现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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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表现最终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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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积分汇总与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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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得分 |
权重 |
加权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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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最终得分 (A)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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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践表现最终得分 (B)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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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双积分总成绩 (C = A × 60% + B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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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初步考核等次建议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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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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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晓本年度双积分考核的详细记录与结果。 党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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