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8 20:23:0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通知以及1月30日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防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在学校党政和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代表学校开展具体防控工作。

二、学校春季开学时间待定,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所有学生均不得提前到校,对未经批准自行返校的学生,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湖北和有确诊病例地区的师生在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自行返校。外地返汉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尽量单独居住,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和校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守工作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全面指导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院长在配合党委书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学科评估、专业认证、开学准备等工作。

四、学校师生员工的统计排查工作由防控办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汇总上报。职能部门根据防控办的要求进行统计排查,并将结果及时报防控办。在职教职工的统计排查由人事处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处负责,本科生由学生处负责,研究生由研究生处负责,留学生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引进企业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校内住户根据国资处提供的信息,属于在职职工的,由户主所在单位进行统计排查后报人事处汇总,属于离退人员的,由离退处负责统计排查。

五、进一步加强校园门禁管理,校外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内人员车辆经体温检测、消毒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后勤保障部要千方百计购置储存防疫物资,做好校园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并做好各方面预案。

七、在疫情解除前,学校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单位充分利用线上网络和现代通讯手段开展相关工作。

八、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防控工作任务。

九、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定不移地相信党和政府,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全员参与,群防群治,万众一心赢得这场防疫阻击战的最后胜利。

十、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推诿扯皮,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从重从快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涉嫌违纪的,及时移交纪监部门调查处理。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916-2641117;19992725472

陕西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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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党委书记全面指导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