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对照《指南》进行规范化检查和整改

2021-01-18 20:10:30

根据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2019年修订版)》进行一次学习、一次自查、一次整改的要求。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决定在支委会范围内进行自查和整改。教师党支部于6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指南》,于6月2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自查和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如下:

1、自查情况

支委会严格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南(2019年修订版)》的主要观测点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其中核心指标A共20项,根据主要指标观测点内容,教师党支部达到A项核心观测点数量为20项,A达标率为100%。但对于指标2.5.1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谈话次数略少于指南中规定的次数。重点指标B共20项,根据观测点内容,党支部B项重点指标观测点数量为18项,达标率为90%,其中2.8.2指标观测点党员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没有完全达到指标要求。5.3.1指标观测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名册未达到指标要求。一般指标C共20项,根据观测点的内容,党支部达到C项一般指标观测点数量为18项,达标率为90%。2.3.2指标观测点每年组织一次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满意度测评未达到指标要求,5.3.2指标观测点记录联系服务群众的时间、具体内容,未达到指标要求。通过自查,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达到红旗党支部要求。

2、整改情况

党支部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分条落实并指定专门负责人,特别要加强谈心谈话的次数和服务联系群众。党支部在2019年底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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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6月2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自查和整改。5.3.1指标观测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名册未达到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