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积极响应号召在全院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周四下午14:30,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振华楼B107进行主题为“系统学习党纪党规,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督导组第二组组长后勤保障部纪委书记刘超、组员党委巡视办巡视二室主任高裕、研究生院院办副主任杨秋莎以及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学院2024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和第7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慧同志主持。
会议第一部分,全场共同观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微视频,深入学习党员网络行为规范。这警醒党员同志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不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慎重加入网络微信论坛或群组,在已加入的群组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和纪检干部身份,坚持正确政治立场;避免在论坛、群组等平台上暴露单位职务等身份信息,不以职务身份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等等内容。
会议第二部分,哲学学院党委书记卢昌宁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卢书记首先强调,纪律是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有序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其次,卢书记结合党史系统介绍了党的纪律建设,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规范和纪律要求:党的十四大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党章,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2022年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并且在1997年到2023年间,《条例》从试行、正式发布、修订印发、再次修订、修订发布而不断趋于成熟。最后,卢书记从总则和分则两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深入阐发,努力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走实走深。
会议第三部分,哲学学院党委副书记严璨通报典型案例,开展深刻的警示教育。严璨严肃通报了学校2023年执纪问责案例以及全国高校学生违纪警示案例,以此作为反面教材,警示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她强调,每位党员都应以此为戒,时刻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守初心使命,以高标准、严要求,争做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人。
会议第四部分,各支部党员代表就本次专题党课学习深入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充分展示了党员的良好形象和坚定信仰。党员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党员自我的纪律意识,明确了党员自身的行为规范。
会议第五部分,学校督导组第二组组长后勤保障部纪委书记刘超点评发言。刘超书记从四个方面对本次专题党课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向学院师生提出了四点宝贵的建议。首先,他强调要突出专题研学,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并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自我提升。其次,他提出要做好警示教育,通过强化红线意识,提高案例的针对性和教育效果。第三,他重视以训助学,特别关注关键岗位和关键党员的教育培养。最后,他倡导突出日常融合,鼓励师生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推动学习与专业的深度融合。这些建议为学院党建和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激励学院不断追求卓越,争创优先。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积极引导学院师生党员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党规党纪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反面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