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篇——10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2022-02-17 12:03:29

10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应经常地利用党团组织生活时间或其他可利用的时间组织教职工,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材料,认真讨论,提高对党的认识,使广大党外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政治素质高,结构、分布合理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性的集中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

(三)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风、党纪教育等等。

通过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本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信仰共产主义,符合《党章》 第一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学习等方面起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反映较好。

(二)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派一定的工作、定期谈话等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须经培养人或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上报系党总审批并报院党委备案,同时建立《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从填表之日算起。  

(四)培养人每三个月应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一次话,肯定他们在思想、工作、学习上的成长进步,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填写到《发展对象考察表》中。

(五)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书面汇报一次。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六)认真落实三级培养教育制度。

一是党支部以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宣传党的主张,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主要内容,负责向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程序等问题,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

二是党总支每半年应有2~3次的时间集中采取上党课、看录相、听录音等方式,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养教育;

三是学工党支部组织的培训班,内容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主。

(七)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七)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必要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动机端正;在听取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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