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篇——17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2022-02-19 08:25:09

17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二)选举实施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则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报送上级党组织,同时存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填写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开票

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定当选人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人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第二,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第三,被选举人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四,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第五,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第六,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第七,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举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

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落选,找到自己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迎头赶上。

二、党支部委员的补选

    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增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也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三、党支部提前或延期换届

    在特殊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提前改选的几种情况:一是委员缺额较多,使党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二是党支部委员会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三是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暂缓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一是党支部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二是党支部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三是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四是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延长改选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经过一段时间,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后,再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进行正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如果新建立的支部,党员之间比较了解(如原来的联合支部,现分开成立支部),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也可以直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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