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立德树人、促进和谐为目标,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党员和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把学校改革创新和稳定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工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党支部建设情况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成员为党总支全体委员,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大学数学基础党支部、数学党支部、信息统计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春雨党支部。
四、考核评价目的
通过考核评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坚持以基本组织为依托,以基本队伍为主体,以基本活动为载体,以基本制度为根本,以基本保障为前提,全面抓好“五个基本”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建设基础,增强党员意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考核评价内容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各党支部按照学校及学院党委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不断提高政策敏感度。坚持以工作需求为导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理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2.强化党员学习教育
各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廉政教育、作风教育。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形式,丰富学习教育内容,提高学习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各党支部把发展党员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程序,积极发展党员。同时,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确保党员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各党支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积极组织或者参与学院党委组织的党课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水平。
5.积极开展党建活动
各党支部以争做“五个好”党支部、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参与学院党委开展的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通过积极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或者参与专题研讨、交流座谈、知识竞赛、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6.按时收缴党费
各党支部坚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以6个月为单位,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六、考核评价方式
党支部建设情况考核评价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对各党支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主要流程:
(一)自查自评
各党支部每年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开展自查自评。
(二)学院全体党员测评
学院党总支召开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测评会议,各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进行述职,全体党员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三)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测评
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根据党支部自查自评、教职工测评、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七、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按照考核结果,作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党员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