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也让我们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要“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教师时刻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同时要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去影响和帮助每一位学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除了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中注意统筹兼顾,以高度的职责感、事业心和知难而进的勇气,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与实践,努力解决学生问题,让每个学生都能在河南师大这个大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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