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材料工程系党支部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佳木斯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等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进行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党员们深入查摆了问题,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通过组织生活会前的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们也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列出了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总支)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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