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第二党支部组织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发布时间:2024-12-02 08:58:11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4年11月11日,学前系第二支部迅速展开学习,以切实领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首先,组织员潘蓓蓓老师从立法沿革、文本框架、执行的时间节点意义等方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并带领与会教师逐条学习《学前教育法》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共八十五条内容。

学前教育系主任曹杏田指出学前教育立法历经20年努力,填补了学前教育长期缺乏立法保障的空白,体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学前专业办学提供了法律指引。接着,曹主任从立法历程、立法背景、亮点特色、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办学指导几个方面带领大家学习《学前教育法》。曹主任详细阐释法律条款,并引导各位老师从特色办学、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幼师培养、学生就业、党建联建、合作育人、专业质量标准建设等方面思索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系党总支书记程跃文指出《学前教育法》的出台为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指明了方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指导,我们既要坚定信心,也要勇于应对挑战。在专业办学上,一方面要谋创新,探索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特色办学路径;另一方面要谋发展,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坚定学前教育专业率先升本目标。在人才培养方面,各位教师要学习领悟《学前教育法》中的科学教育理念,并融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实践工作中,为培养高质量的学前师资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其他与会教师积极分享自己学习《学前教育法》的心得感悟。

教育科学教研室主任徐梦颖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分享道《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心理学中的许多理念相契合,例如学前对应皮亚杰前运算阶段儿童的发展,反对超前教育、强调全面发展教育;与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相对应,强调共性和个性的差异。

宋晓燕老师分享道《学前教育法》强调关注儿童权益,突出以儿童为本,特别关照流动儿童、残疾儿童、农村地区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权利,有利于促进教育实质公平。

何曲枝老师分享道《学前教育法》的出台能有力保障幼儿权益、规范师资队伍、促进幼儿园课程设置更科学合理、引导从业者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助力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当积极学习贯彻这部法律,共同为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向着更加科学、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崔喆老师重点分享了学习《学前教育法》中关涉乡村地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法律条款的感悟。她指出《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乡村地区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有利于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有利于我系学前教育学生就业;《学前教育法》中关于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的内容,能够激励更多学前教育机构接纳特殊儿童,让他们感受教育的温暖与力量。《学前教育法》对乡村地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关切,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环。

侯姣姣老师分享了《学前教育法》对我系实践育人工作的指导意义。《学前教育法》提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提供适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务。这些机构虽有丰富的教育资源,但可能缺乏学前专业人才支撑,我系可积极与其谋求合作,盘活社会学前教育资源,助力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法》虽然强调幼儿园要开发家庭、社区资源、指导家庭科学育儿,但在职前培养阶段我们就应该在课程教学中渗透培养学生的岗位胜任力。

本次研讨学习,深化了支部教师对《学前教育法》的理解,增强了支部教师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我系将继续学习宣传《学前教育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为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潘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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